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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生活型態告白

 

我們的生活型態告白 - 我們如何行

信仰若沒有行動就沒甚麼意義。根據聖經所教導的,對於以下的七件事,是我們特別強調實行在生活中的:

B (Bible)聖經是我們唯一的權威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
既然神的話是唯一可信賴、完全真實的權威,我們接受聖經作為生活準則的手冊。當面臨決策時,我們第一個問的問題是:「聖經上怎麼說?」我們實行每日研讀聖經、背誦聖經,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根基。

A (Autonomy) 地方教會自治
「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8)
基督是我們教會認同的頭,不是任何人、團體、或宗教組織。與其他基督徒、與其他教會相交是很有意義的。同時我們也相信每個地方教會都應該有權利管理自己的 事,從任何教派的控制之下獨立出來。與我們所支持的子教會之間的關係,我們鼓勵每個教會自己決定他們的策略、結構與型態。

P (Priesthood) 每位信徒皆祭司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書2:9以及啟示錄1:6)
聖經教導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被呼召全時間從事「基督徒」事奉,無論你的職業為何。我們藉著鼓勵每一位會友找到他們個人服事的事工和工場來落實這個真理。

T (Tithing) 十一奉獻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27:30)
在我們的教會,我們照神的命令,實行十一奉獻來支持基督的身體 ─ 教會。我們認為給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是聖經的教導與標準。

I (Immersion) 浸禮
「你們既受浸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歌羅西書2:12)
我們以浸在水裡為受洗的方式 ─ 耶穌受浸的方式,也是聖經命令的方式。

S (Spirit) 聖靈引導的生活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翰福音15:5)
我們相信過一個基督徒生活的唯一可能方法就是有神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尋求每天倚靠神的靈使我們做對的事。(腓立比書2:13; 以弗所書5:18)

T (Telling other about Christ) 向人傳耶穌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
向神帶到我們身邊的人傳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我們實行與人分享福音以及帶領人來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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